湖南省档案馆档案接收服务工作流程
湖南省档案馆档案接收服务工作流程
省直各单位档案部门:
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不断提高档案接收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湖南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经省档案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我局制定的《湖南省档案馆档案接收服务工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档案局
2017年8月21日
湖南省档案馆档案接收服务工作流程
为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不断提高档案接收服务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湖南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制定如下流程。
一、工作程序
(一)档案征收部门提前下达接收计划给拟移交进馆单位。
(二)了解拟进馆单位及档案基本情况:包括职能、文件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拟进馆档案的形成年度、专门档案的管理办法等。
(三)档案进馆前质量检查与指导:馆内派人到拟移交档案的单位对拟进馆档案的归档、整理和鉴定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组卷不合理、不规范、保管期限确定不当的案卷,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移交单位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待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移交进馆,以确保进馆档案质量。
(四)复查与清点:移交单位整改完毕后,档案馆派人上门进行复查,经复查档案质量符合进馆要求的,则对照档案目录进行核对清点,并与移交单位商定进馆时间。
(五)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名加盖公章。交接凭证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归入档案。
(六)交接完成后,按照档案消毒管理要求,对进馆档案进行入库前消毒和其他处理工作,之后移入档案库房。
二、工作要求
(一)移交单位应在上一年度末将移交计划报湖南省档案馆。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照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移交的档案必须齐全、完整。
(三)对于不符合入馆要求的档案,应督促移交单位对问题进行整改后方可移交进馆。
(四)档案接收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主动上门进行移交档案质量评估和指导,不断提高档案接收服务质量和效率。
主办单位: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档案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四办 电话:0731-81128327
湖南省档案馆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 电话:0731-81127010
查档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205号 湖南省档案馆 查档电话:0731-81128555 邮编:410001 网站标识码:43000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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