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湖南省档案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附件等8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湖南省档案局“湖南省档案信息网”(网址://www.nlbhls.co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档案局办公室(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邮编:410011,电话:0731--82217010)联系。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湖南省档案局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重要举措,是湖南省档案局推行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湖南省档案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其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布政府信息554条。
公开的方式:
(一)互联网:湖南省档案信息网;
(二)湖南省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
(三)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档案局信息发布平台;
(四)微博:“湘档人”微博。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方式均为网络申请,均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咨询3801余次,全部予以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全年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贴近社会公众性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细化公开目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重要政府信息;二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公开工作便民性; 三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八、附件
湖南省档案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附表。
湖南省档案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