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关于废止《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1部分:破损等级的划分》等4项行业标准的通知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1部分:破损等级的划分》《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2部分:档案保存状况的调查方法》《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4部分:修复操作指南》等4项行业标准已转为国家标准,标准文本在国家档案局网站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做好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衔接工作,对应的行业标准自国家标准实施起同时废止。废止行业标准清单如下:
1. DA/T64.1-2017《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1部分:破损等级的划分》
2. DA/T64.2-2017《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2部分:档案保存状况的调查方法》
3. DA/T64.3-2017《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
4. DA/Z64.4-2018《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第4部分:修复操作指南》
国家档案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