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里的慈善救济院
慈善救济的历史在我国由来以久,据文献记载,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设立了专门的官职实施惠政,救济贫病之民。到了近代,社会环境日趋恶化与政府能力的弱化,慈善救济力量进一步增强,社会上涌现出一大批慈善团体。随着慈善救济事业的发展,官方慈善机构也应运而生。来自湖南师范大学的历史系李同学为了研究民国时期湖南省县级救济院,来到省档案馆搜集第一手材料。
救济院作为民国时期官方设立的救济机构,从1928年开始建立到1949年基本结束,在中国有着20多年的历史,其分布范围广泛且数量众多,是一种在全国范围内颇具典型意义的慈善救济组织。受当时动荡的社会环境影响,研究民国时期的慈善救济机构时存在史料不足的问题,书籍、报刊或电子版史料较少,在这种情况下档案成为不可或缺的关键资料来源。作为一个官方救济组织,其如何成立,与原有的慈善救济组织有什么关系,组织机构有哪些,经费来源与开支是什么情况,随着政局的变动自身是否发生变化,救济事业与救济成效如何,不同地区的救济院是否具有地域性与实用性,这些都是李同学希望从档案中找到答案的问题。
湖南省档案馆保存有大量民国档案,不过没有关于救济院的专题档案,相关资料广泛散落在省政府、民政厅、社会处等政府部门案卷中。通过查阅档案目录,李同学调阅了湖南省政府、湖南省社会处等多个全宗档案。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找到了大量关键材料!如在湖南省政府全宗中,有许多湖南省级或县级政府公报、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统计数据,可以窥见一些救济院的发展状况和与地方社会的往来情况。社会处是民国后期主管救济院的部门,省档案馆馆藏湖南省社会处的档案,保留了许多对县级救济院的统计数据,详细记录了救济院某一时期的收容人数、所设机构、经费开支及存在问题,这些都是弥足珍贵的论文素材。此外,省档案馆的其他卷宗例如参议会、财政厅、善后救济总署湖南分署也有关于救济院发展规划、基金管理、物资分配及院务报告的内容,这将进一步弥补李同学在资料上的缺失。
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区域发展不平衡与贫富差距的形势依旧严峻,各种急需社会救济的弱势群体仍大量存在。通过对救济院的研究,可以总结国民政府进行社会救济的经验与教训,为当前的社会救济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事业提供借鉴,档案也再次彰显了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
(查阅利用部 罗艳 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