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档案平息房产纠纷
一纸档案,看似不起眼,关键时刻却关系着大家的财产安全、甚至会引发经济纠纷。
在医药公司工作的孔女士1996年参加单位房改,购买了一套长沙市中心近60平米的住房。可是开开心心搬进新家的孔女士没住多久却发现,因为房子地势低洼,一到大雨天家里就进水被淹、多次遭受水灾损失。无奈之下,孙女士只得向单位提出换房,申请退掉原房屋、重新调换另一套住房。申请递到单位,单位又将换房报告打到省直单位房改办,最终顺利办完换房手续,孙女士心里的这块石头也总算落定了。
可令人没想到的是,25年后,这桩陈年旧事却遇到了新麻烦。原来,被孙女士退掉的那套住房,后来被另行售出了。接手的新房主一直以为走完了房屋购买手续,这套房子理所当然就是自己名下的财产了。只是万万没想到,等到如今新房主想要出售手中这套房子时,才发现,在房产局登记在册的房主竟然还是孙女士!想要联系孙女士当年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不料当年的医药公司早已清算破产,无人可找。求助无门的新房主只能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支持。为了调取办案的关键证据,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我馆查找当年孙女士申请换房的档案资料。
为了维护企业职工切身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馆接收了200多家破产改制企业遗留下来的企业档案,通过入馆后重新清理立卷,已整理保存有几十万卷册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值得庆幸的是,法院要查找的这家已破产的药企档案已由我馆接收保存。通过工作人员的指引,法院取证人员迅速查到了1999年该医药公司向省直单位房改办申请孙女士换房的请示、孙女士的购房产权复印件以及对应的省直单位职工个人住房情况调查表等档案资料,充分证明了该房屋的更换过程,为案件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有了这一纸关键证据,终于等来胜诉消息的新房主相信不久就能拿回那张属于自己的产权证了。
(查阅利用部 陈杰 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