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局关于推荐我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湖南省档案局关于推荐我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市州档案局,省直各单位、省属院校档案馆(室):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推荐我省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58号),为加强职称评审组织建设,扩大入库委员数量,优化入库委员结构,提升评委库质量,按照评委库定期调整制度,湖南省档案系列职改办决定对根据2013年《关于做好推荐我省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工作的通知》组建的原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委库委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积极学习职称政策,有奉献精神,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有参加评审的时间和精力,身体能适应评审工作要求;
(三)年龄在55周岁以内(1961年5月1日后出生),从事档案工作15年以上在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副研究馆员以上职称且受聘3年以上,具有担当档案专业评审的专业能力和学识水平。
二、推荐入库要求
(一)按通知要求,省档案系列高评会一般出席人数为17人,可按评委人数5倍及以上人数比例推荐,拟推荐100人组建评委库;
(二)推荐评委库委员可跨部门、跨区域、跨单位从在职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家中遴选;
(三)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不得推荐;
(四)注重入库委员年龄结构比例, 45岁左右的中青年委员应占1/3以上;
(五)评委库人选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入库人选名单不对外公布。
(六)按省职改办要求,逾期未上报推荐评委委员组建评委库的系列,不得开展职称评审。
三、推荐程序
评委库的组建严格实行实名推荐、层层把关。
(一)拟入库人选须经基层单位档案部门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并将其相关材料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档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报省直主管单位或市州档案系列职改部门考核;
(二)省直主管单位或市州档案局职改部门进行考核后,于4月15日前将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附件2)报省档案系列(专业)职改办考察、遴选和审核。《档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附件1)留存省档案系列职改办;
(三)省档案系列职改办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后,将《档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推荐花名册》(附件2,附Excel电子文档)报省职改办审批行文,确定评委库委员。
各市州档案局(馆)、各省直各单位、省属院校档案馆(室)要高度重视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评委库建设,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标准和条件,真正将政治思想过硬、原则性强、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档案专家推荐入选评委库。
附件:1、《档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表》
2、《档案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推荐花名册》
报送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公楼127室 (湖南省档案局人事保卫处)
电子邮箱:hndazc000@163.com
联系电话:82219745
湖南省档案系列职改办
2016年3月15日
主办单位: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档案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四办 电话:0731-81128327
湖南省档案馆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号省委大院三办 电话:0731-8112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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